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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草案)>>为了使用人单位继续使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劳动者,采用了以法律责任的形式加大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即合同到期终止也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立法规则.<<草案>>第37和3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续签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终止计算经济补偿时,劳动合同每存续5年,经济补偿减少10%.这项经济补偿金额与雇佣时间成反比的立法对于鼓励用人单位长期使用劳动者....... |